福建泉州出台留泉返泉十三条措施 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留泉过年******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留泉过年,加强节后返泉返岗服务保障,支持企业稳岗留工促生产,助力一季度“开工稳、开门红”,特制定支持企业员工留泉返泉的十三条措施。
一强化节前稳岗留工
(一)发放一次性稳就业奖补。落实省上一次性稳就业措施,对经当地工信部门认定,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21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2023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2023年1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2年12月份的70%)的重点企业(规上工业企业),以2023年1月份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基数,按10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开展返乡职工“千里送暖”活动。在春节前组织我市规上企业赴劳务输出地开展慰问活动,向在泉务工人员或其亲属送上年货、小红包等慰问品,在当地营造泉企心系员工、关爱员工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留泉职工“迎春送暖”活动。“两节”期间,按每户1000元标准,安排慰问“苦、脏、累、险”岗位职工、节假日坚守一线岗位职工、新就业形态职工及因疫致困职工等群体。鼓励非泉州籍职工的父母来泉团圆过年,对父母来泉团圆过年的部分一线职工家庭按每户1000元标准开展关爱慰问活动。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工会进行统筹。
(四)支持员工参加职业培训。鼓励留泉务工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按每人500元给予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根据证书等级按每人700~3000元给予补贴,对列入紧缺急需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按规定上浮30%,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强化节后返岗招工
(五)给予个人来泉就业岗位补贴。落实省上一季度促就业措施,对省外首次来泉就业、省内在泉新就业(且为在全省范围内新就业)的,2023年4月30日前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参加失业、养老保险并已连续缴费满3个月,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劳动者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上级有新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六)支持企业外出招聘接返员工。对参加由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企业赴外地招聘并接返员工的,给予每家企业省外5000元、省内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合作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七)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工引才。对为我市企业引进(不含我市各地区间流动)取得大中专院校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力或熟练工(由接收企业认定)等基础性人才(初次在我市就业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引进1人给予1000元的奖励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当年度引进高校毕业生或其他紧缺急需人才达100人以上(含100人)且在泉稳定就业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500元标准对该机构予以奖励,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承担。
(八)开展“千企引工”“以老带新”等系列活动。2023年一季度,持续运用各地人社招聘网站等线上招聘平台,邀请千家以上企业开展百场以上招聘活动,为企业用工招聘提供便捷服务。鼓励员工“以老带新”,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每引进1名新员工奖励5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引工奖励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鼓励各地对引工较多的个人授予“引工大使”称号,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九)搭建企业用工调剂平台。支持行业协会、社区(村)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用好“泉通行—在线招工”等企业用工调剂平台,及时收集发布用工余缺信息,协调用工余缺企业之间短期借用或错峰调配,符合条件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补助调剂平台,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推广晋江、石狮、泉港等地零工市场经验做法,帮助企业与灵活就业人员实现供需对接。
三强化服务保障
(十)发放返泉返岗交通补助。非泉州籍职工本人在规定时间乘坐列车(含动车、普速火车)、汽车、飞机、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从户籍地或探亲地返泉或来泉返岗的,可通过“泉工e家”申请工会“幸福返泉”补助,市总工会按省内户籍最高补助100元、省外户籍最高补助200元标准给予交通补助。
(十一)开展“泉州免费游”活动。在泉务工的非泉州籍职工可通过基层工会,采用集体组织或自由组合形式,凭本人身份证、工会会员证/“泉工惠”职工服务卡/工会介绍信,免费游览国有A级旅游景区及各县(市、区)协调开放的景区(点)。
(十二)提供免费流量礼包。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为留泉过年的非泉籍用户提供每月20G的5G网络专用流量(有效期3个月),让留泉过年人员畅享视听网络。
(十三)加强职工医疗服务和劳动保障。着力保障留泉员工两节期间就医用药需求,对感染新冠病毒的居家治疗留泉员工纳入网格化规范管理,分发《泉州市民居家防疫手册》,家庭医生(网格医生)提供健康咨询、心理疏导、用药和抗原检测指导等服务,以及重点人群和次重点人群的分类分级健康服务、重症的分级分类转诊。指导企业合理制订春节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等矛盾纠纷,营造良好用工环境。
(来源:泉州市政府办、泉州市人社局、泉州市财政局)
今年以来超30城出台楼市优化政策,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降至3.7%******
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在中央层面重申“房地产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地位,并出台多项政策工具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后,2023年地方政府延续楼市宽松政策,继续出台优化政策,促进楼市健康发展。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包括福建厦门、四川资阳、山东济宁、湖北宜昌、浙江温州、江西南昌红谷滩区、安徽淮北、河南济源、黑龙江哈尔滨、湖南长沙、山东济南、江西南昌安义、内蒙古乌兰浩特、广西桂平、湖北武汉、江苏盐城、浙江绍兴、辽宁丹东、安徽亳州、广东东莞、江苏徐州、辽宁大连、江苏连云港、广西防城港、广西柳州、河南荥阳、安徽蚌埠、新疆乌鲁木齐、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安徽六安、湖北随州、吉林长春等超30城发布楼市新政。
从政策内容来看,包括解除限购,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延长消费补贴,提高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明确认房不认贷,鼓励团购买房等。
多地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
以山东济宁为例,山东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月29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2月1日起,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调整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等。双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针对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养育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及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
同时,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
湖北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全市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自1月29日起,宜昌户籍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住房的,可按现有最高额度(60万元)的1.4倍申请公积金贷款即84万元。
武汉则延续实施二环外不限购政策。1月13日,武汉市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二环外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不限购,只需申请购房资格通过即可。在此之前,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曾于2022年12月9日回应武汉调整二环外限购政策的消息称,只针对房交会期间有新的政策。
购房补贴实施时段延长
同时,多地延续实施购房补贴及优惠政策。
浙江温州发文称,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继续实行个人首次购买市区(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经区、经开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存量住房(以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给予购房款0.6%的消费补助,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江苏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则于1月12日发布通知,将利用春节返乡置业高峰期,推出一系列促进住房消费的措施。其中,包括市区“房八条”购房补贴延期2个月,并鼓励各地分板块开展线上线下返乡置业购房专场房展会。同时,组织一次团购网签办证活动。各地组织团购房群众集中选房签约活动,在交房现场积极开展“交房即办证”活动,推进民生服务工作。组织一次银企对接活动。
1月20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显示,为进一步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建局牵头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具有哈市户籍(包括9区9县(市)),符合生育政策,在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第二、第三胎的家庭在主城9区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凭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本人身份证明、购房交款票据、《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等,分别给予1.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降至3.7%
除了调整购房政策,今年以来多地下调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根据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春节后,包括郑州、天津、厦门、福州、珠海、长春、沈阳等城市相继下调了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新一轮的下调房贷利率潮正在上演。截至目前,已经有30城下调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其中最低降至3.7%。
根据央行公布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70个大中城市中符合下调要求的城市共有35个,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数据显示,其中已经有20城下调或者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预计未调整的城市后续也有望跟进下调房贷利率,不乏二线城市哈尔滨、温州、南宁等,一季度将会有更多城市首套房贷利率跌至4%以下水平。
今年1月17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要重点抓好十二个方面工作。其中包括,以增信心、防风险、促转型为主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毫不动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精准施策。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努力提升品质、建设好房子,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放心租房。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2023年供需两端政策有望进一步改善,需求端强调“精准施策”,企业端侧重防范化解风险。需求端一方面强调毫不动摇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另一方面强调“精准施策”,增强政策的精准性协调性,以更大力度精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市场信心。